GNU操作系统和自由软件运动 维基
Advertisement

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,简称GNU GPLGPL)是一种广泛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证,它保证了最终用户可以自由运行、研究、共享和修改软件。该许可证最初由自由软件基金会(FSF)的理查德·斯托曼撰写,用于GNU项目,并将自由软件的定义中的权利授予计算机程序使用者。GPL是一种copyleft许可证,这意味着衍生作品只能使用相同的许可证条款发布。这区别于宽松自由软件许可证,例如广泛使用的BSD许可证MIT许可证。GPL是首个通用的copyleft许可证。

历史上,GPL许可证族曾是自由和开源软件领域中最流行的软件许可证之一。著名的使用GPL授权的自由软件程序包括Linux内核GNU编译器集(GCC)。戴维·A·惠勒认为GPL所提供的copyleft对基于Linux的系统的成功至关重要,它向为内核做出贡献的程序员保证其作品会使全世界受益,并且保持自由,而不会被无需回馈社区的软件公司所利用。

在2007年,该许可证的第三个版本(GNU GPLv3)发布,以解决第二个版本(GNU GPLv2)在其长期使用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。为保持许可证最新,GPL许可证包括一个可选的“任何后续版本”条款,允许用户选择原条款或FSF所更新的新版本中的条款。开发者在授权其软件时可以删去这一点;例如Linux内核使用GPLv2授权,而没有“任何后续版本”条款。

Advertisement